华润

华润集团对负责人业务支出的规定

发稿时间:2019-04-26来源:集团办公厅 【 字体:

一、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按标准执行。

二、业务招待活动应优先安排在集团下属酒店或者定点接待酒店。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不得参加所出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招待。

三、严禁为负责人安排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

四、负责人差旅费用按照差旅管理规定的标准应凭有效票证在集团财务部报销,不得向所出资企业转嫁集团负责人差旅费用,也不得报销出差期间与差旅任务无关的费用。

五、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计划审批,从严控制天数和人员数量,不得无故延长国(境)外活动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安排与国(境)外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摘自《华润集团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